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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5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部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点击次数: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厦建建〔2007〕111号)的规定,我局已完成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两个序列建筑业企业2015年度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监管类别为绿色(AAA、AA、A级)和蓝色(BBB、BB+级)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监管机构对不同监管类别的企业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差别化监管。
二、施工招标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满足信用等级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0个的,可以增设“投标人最近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BB+以上等级”的附加合格条件:
1.市委、市政府确定需应急建设的工程;
2.达到我局发布的施工技术要求较高或工程规模较大项目认定标准的项目;
3.招标控制价在一亿元人民币(不含一亿元)以上的项目。
三、2016年5月1日起(含当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并采用小项目施工简易招标投标指导办法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投标人2015年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必须为BB+及以上级别。
四、对未列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监管类别的企业,按照《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各监管机构参照黄色类别监管。
附件:1.2015年度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部分结果
2.2015年度专业承包企业信用评价部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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